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消息,2023年8月23日10时至8月29日16时,海淀区开展第二十一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意向登记工作,2700套公租房面向2023年8月17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取得海淀区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以GLH或GX形式开头的备案号)且尚未配租的家庭配租。
根据公告显示,此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翡丽铂庭、中铁碧桂园、燕保·辛店家园、创客小镇等24个项目共计2700套。其中,大套型566套,中套型855套,小套型1279套。每平方米月租金从32元到63元不等。其中紫星苑26.05平方米的小套型,最低月租金990元。承租家庭缴纳的租金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
此次配租房源中还有唐家岭新城、图景嘉园、安河家园、永岸家园4个趸租项目。趸租项目是指北京市海淀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通过长期租赁农民富余安置房作为公租房使用的房源,房屋产权人为被拆迁安置人。如遇房屋产权人解约,承租家庭须配合运营单位调房。
(资料图)
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例如,家庭选定公租房建筑面积为67平方米,则补贴面积为60平方米,超出部分(7平方米)不享受租金补贴;家庭选定公租房建筑面积为53平方米,则补贴面积为53平方米。
此次配租的家庭为:2023年8月17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取得海淀区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以GLH或GX形式开头的备案号)且尚未配租的家庭。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婚姻、收入、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已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或2023年8月29日前(含)未如实申报变更的家庭不得登记配租。申请人在轮候期间,户籍已迁出海淀的家庭也不得登记配租。
此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点击“业务办理”—“快速配租”—“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登记操作。
本次配租将登记家庭分为三组,第一组家庭:城镇社救人员家庭(城镇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分散供养特困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
第二组家庭: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优抚对象(含复转军人、复员军人)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见义勇为家庭、成年孤儿家庭、消防救援人员家庭、2人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原“三房”轮候家庭等特殊情况家庭。
第三组家庭:除第一、第二组外尚未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海淀区保障性住房备案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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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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